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提前下发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2-16,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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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河北奖金约1.7亿元,上海奖金约1.7亿元,内蒙古1519万元,浙江884万元,安徽262万元。

其中,内蒙古、浙江、安徽三地发布的文件明确表示,本次国家奖励基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详情如下:

河北:奖金总额1.7亿元。 12月6日,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贴预算的通知》,共计82425万元。 其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首年奖励17164万元,其中:唐山市13960万元(京津冀城市群1376​​万元)、保定市2541万元(11.75京津冀城市群100万元)。 其中,张家口市655万元,定州市8万元。

上海:1.7亿元 12月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本市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第六批)的通知》。 本次审查批准资助计划15项,共计1万元。 其中,在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根据《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沪经信标[2023]2号),安排本市燃料电池汽车获批示范应用元年。 奖励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内蒙古:1519万元 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贴预算的通知》。 文件通知2021年及往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2021-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预拨及示范奖励燃料电池汽车的第一年和应用。 其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奖励资金1519万元。 其中,乌海市4万人,鄂尔多斯市1515万人。 通知强调,第一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浙江:884万元。 12月7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领域)预算。 本次发放资金共计59786万元,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51502万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7400万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首年奖励资金884万元。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金将在嘉兴市颁发。 文件指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有关市财政局要按照规定分配和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安全、有效。

安徽:262万元。 11月17日,安徽省财政厅提前下达通知,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申请)补贴预算,其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首年奖励应用。 经费262万元。 奖金发放地点为六安市。 文件指出,第一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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