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2-06,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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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了西北、东北、中东部、西南价格区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要求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天然气管道运输。天然气进出口按照各价区运价计算。 计算确定管道运输的具体价格,并向社会公开。

此次价格核定是天然气管网运行机制改革以来的首次,也是国家首次按照“一区一价”确定跨省天然气管输价格。 价格核定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由20个大幅下调至4个,建立了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打破了全国统一的运价结构。运价过高对管网运行的影响。 管网分割有利于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助力天然气高质量发展行业。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关于批准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2023]1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费用监督审核办法(暂行)》(发改价格规[2021]号)的相关规定818号),我委下发了对公司运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进行定价成本监督审核,相应调整西北、东北、华中四个价格区的管道运输价格东部和西南地区已获批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西北价格区运价核定为0.1262元/1000立方米·公里(含9%增值税,下同),东北价格区运价为0.1828元/1000立方米·公里米·公里,中部和东部价格区运价为0.2783元/千立方米·公里,西南价格区运价为0.3411元/千立方米·公里。

二、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各价区运价和天然气进出口运输距离计算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目表,并公开通过公司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

上述价格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省际天然气管道清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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