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前批复存量新能源项目要求配置的储能项目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1-15,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广告3宽

2023年起,新建新能源项目原则上按装机容量15%配备储能,充电时间2小时以上,鼓励集中共享。 其中,对于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适当提高新储能容量比例和期限。 到“十四五”末,吉林省新能源储能规模将达到50万千瓦以上,综合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

新能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或购买储能项目容量的方式满足其发电项目的储能需求。 为保证储能服务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新能源发电公司应与新能源储能项目开发公司或运营单位签订与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相匹配的容量租赁协议或采购合同。 储能租赁或购买合同将作为新能源发电项目并入电网的前提条件。

新能源发电项目前应将集中式储能并网。 对于2023年之前批准的现有新能源项目,如未在2023年底前与第一批集中式储能示范项目开发企业或运营单位签订长期租赁或采购合同,将被对限电的,将采取增量项目不并网等措施,并取消所属企业参与年度竞争性分配的资格。

原文如下:

广告3宽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演示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