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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还江还江”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通知
吉府函[2023]114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还江还江”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 年 11 月 2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吉林省“还江还江”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实施国家“江河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特别是省委书记的决策部署,景俊海的表态“要坚决退江还河,最大限度确保洪水断面和河道通畅”。 河道必须一一清理。”省长胡玉亭作出批示,要求“系统排查,提出分类分时清理方案和方案,由省政府专项部署”。 “制定整治方案,分类限期彻底整治”是专项部署,统筹区域发展和安全,加强河湖空间保护和管理,着力解决河道超采、河湖超采等突出问题。湖泊资源、与水争地、占用河湖空间、对防洪安全的影响等。为保持河道畅通、河况稳定,恢复和提高行洪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1、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节约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双手用力”的治水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以河湖岸线空间管控为重点,严格划定河湖岸线边界,严厉打击侵占、破坏河湖岸线的行为,重点清理和破坏河湖岸线。整治严重堵水、阻河等突出问题,依法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具体活动管理,全面营造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秩序井然的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畅通,真正做到“还江还江”,保护江河湖泊的生态特色,有效保障江河湖泊的健康生命,实现江河湖泊的变现。 永续利用功能,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江湖。
二、重点任务
按照目标要求,用两年时间实施划清河湖边界、系统排查问题、分类分时整治、科学空间管控等四项重点任务。
(一)依法划定管理范围,科学划定江河湖泊边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湖管理范围依法划界,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确保河湖划界规范有序。 结果科学准确,边界回归河流。
1.科学、准确地审查修订标界结果。 在2020年版河湖划界结果基础上,进一步审查修改河湖边界线,科学准确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边界位置,突出河湖边界线。在个别河段和湖泊的划定结果中降低洪水标准的解决方案。 、故意回避或河道不规则变化以及其他不准确之处。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1633条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52个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审查修改工作超过1平方公里。
2.实行河湖边界管理“一张图”。 按照41-44纬度分区划分,对全省修订后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结果进行制图叠加,并与最新年度土地变化调查结果进行比对,使河湖物理边界和数字边界一致,形成了全省河湖空间管控“一张图”,为真正“还江”、持续规范河湖管理提供保障支撑。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协调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草原局;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全省审查修订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结果将与自然资源部门“三区三线”、三个调整矢量数据库结果叠加,形成“一全省江河湖泊空间管控总体规划”。 图片”。
(二)全面系统排查,摸清底线,确保问题查到底。 根据最新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结果,由市(州)统一组织,县(市、区)为工作单位,有关部门重点抓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按职责分工逐河逐湖排查。 突出问题有房屋建筑物(包括铁路桥梁、公路桥梁、引桥、浮桥、村庄)、阻水林、耕地、堤防、河道地面高程抬高、缩小河道,全面掌握河湖治理现状,摸清问题根源,分类统计,建档立卡。 经过评估论证,确定该问题阻碍河道洪水流动,列入整治清单。 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分类分步处置措施和方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还江还江”调查评价报告,为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打下坚实基础。开展河湖整治行动。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建厅交通运输部、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能源局、省畜牧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吉林电力公司、中国铁路沉阳局集团;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市(州)协调河流上下游、左右岸、主要支流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全面完成区域系统检查任务,形成问题分类整改清单和检查评价报告,报省河道同时抄送省有关领导部门审核指导。
(三)分类及时处置,坚决整改阻碍河道通行的突出问题。 各市(地)要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比对自查问题清单,分类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人一一。 对已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组织验收。 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房屋(含工厂、泵站)、引桥、浮桥、水平路堤等严重拦水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其他阻碍河道通水问题的清理整治。 确实难以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市(州)政府将提出整改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挂牌监管后可适当延长。
1.加快堵水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整治。 住宅(含村庄)、工厂、浮桥、引桥、拦河坝(闸门)、水质监测站、热泵站、废弃桥墩、光伏电站、风力发电设施、电力设施、有实体建筑的温室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类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流管理条例》(1988年6月)实施前建设的,被视为“历史问题”,一一进行科学评价。 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坚决清除,不影响防洪安全或者可以通过其他措施清除的。 已消除不良影响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流管理条例》(1988年6月)施行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依法按“存量问题”处理。 区分不同情况,限期重新办理防洪示范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逾期不申请或者未获批准的,责令坚决清除; 对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的新问题,作为“增量问题”,要坚决遵守法律法规。 被清理干净。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协调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吉林省电力公司、中铁沉阳局集团;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家遥感图推送的河湖“四乱”问题,以及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的河道建设项目和专项活动清理整治。超过1000平方公里; 2024年5月31日前,洪水前,完成严重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的清理整治,以及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100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建设工程和专项活动。 1平方公里; 2025年12月31日前,继续加强河湖规范管理,立即清理新一轮国家遥感地图推送和河湖新“四乱”问题。
2.稳步推进河道耕地问题整治。 根据调查结果,明确了河流耕地性质、面积、农作物种植等基本情况。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在不妨碍行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各市县对河湖范围内进行不同类型的土地管理。 耕地实行台账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分类。 原则上,“第二次调整”开垦的、“第三次调整”仍开垦的河道耕地纳入耕地保护任务,明确土地类型范围,并禁止边界扩张; 明确其他类型滩涂地和河道耕地。由于河内岸地的性质,不再将其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对已纳入耕地保护和暂时无法清理的河道中开垦的河滩,要依法禁止种植妨碍行洪的高大作物,提高洪水畅通。 同时,严禁围湖造地、以各种名义非法围垦河流等新问题。 (牵头部门:省河长办公室;协调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春耕前(3月底),必须一一、逐河、逐湖、逐项完成河流管理范围内耕地分类任务。
3、积极推进阻水林清理整治。 对于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存在成片的森林,种植密集,水体拥堵严重。 开展科学防洪示范。 必须采取沿水流方向疏伐、择伐、皆伐等方法,减少阻碍行洪的断面。 确保泄洪安全; 对于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洪水断面相对狭窄的中小河流,必须考虑到近汛期的洪水情况,凡是严重阻碍河流行洪的树木历史必须包含在这次改造中。 范围。 如果河道林地树木影响行洪安全,确需清理林地甚至流转林地的,县域内应实现林地进出平衡。 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治”方案,实行分类限时整治,已采伐的河道林地不得重新种植阻碍洪流的树木。 依法依规种植的护堤、护岸树木不纳入调查修复范围。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林业草原局;协调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必须一一、逐河、逐湖、逐项完成河流林地分类整治任务。
4、扎实推进堤防问题分类管理。 以堤防调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建设年代、保护对象、位置等现状,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国家粮食安全、河流生态保护和滩区堤防结合我省“三区”划定结果和流域防洪规划、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的相关要求,对滩区现有堤岸进行划分分为两类:“清除的路堤”和“保留的路堤”。 拆除型堤防主要是指河道内违建的堤防,特别是严重拦水的横向堤防,应彻底清理; 保留型路堤主要是指“降低高程”、“维持现状”和“适当加筋”路堤三类。 各地要根据堤防清理、工程管理、人口安置等制定规划,依照法律法规明确堤防分类,实施分类处置。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协调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必须一一、一河一河、一湖一湖、一一完成清堤重点整治任务。
5、全面推进河道地面高程抬高、河道变窄等问题清理整治。 对人为抬高河道高程的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活动场所建设,特别是明显阻水、影响洪水流量的涉河建设项目,要坚决限期重建或拆除。限制并恢复原状,确保防洪安全。 ; 对因人为侵占原河道而导致河道变窄的具体活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河道原貌; 对确实无法恢复的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必须同时采取等效替代项目或者其他功能性补救措施。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人为抬高河流高程、缩小河道等具体活动的重点整治任务必须一一、一河一河、一湖一湖、一一完成。
(四)加强水岸线空间管控,有效保障江河湖泊健康和生命。 各地要以“还江还江”工作为契机,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突出当前改革和长远建设,定期进行“回头看”,坚决遏制疫情反弹。 “四乱”问题。 同时,加快河湖系统治理和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到2025年底,在确保河道安全畅通的基础上,全面杜绝“裸河”作业,携手打造幸福河湖,推进河湖建设。 面貌将得到根本改善,河道畅通、水清、岸绿、风景秀丽。
1.重点强化水域岸线规划约束。 各地要严格执行“城市河流管理和沿河保护专业规划须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相关规定,加快编制制定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遵循保护优先。 遵循原则,合理划分海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 实行岸线分区管理和使用控制,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 将海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纳入国家空间专项规划目录,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引导和约束作用。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协调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 )政府)
2、用硬措施“长牙”,强化制度监管。 建立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具体活动数据库,严格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具体活动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擅自建设、越权审批坚决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洪水流动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道稳定、危及河岸安全和河道安全的活动。堤坝和其他阻碍洪水流动的活动; 禁止非法使用、侵占河流、湖泊水域、岸线。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活动; 跨河、跨河、跨堤、毗邻河道的工程设施建设,必须符合防洪标准等要求,不得威胁堤防安全、影响河道稳定、改变水域用途擅自修建滩涂,或者退化。提高防洪蓄水能力,减少水域面积。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协调部门: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3.加强河湖重大问题整治。 深入推进河湖“清理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制增量、清理已有,建立跨境河湖共商共治联合机制,实施系统治理对全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特别是针对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含河湖长制)指出的问题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对群众关心的规定要深入全面整改,形成强大震慑作用,确保整改到位、彻底。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协调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4、突出科技赋能,提升河湖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省级河湖首席专业信息系统上线应用,配备必要的河湖监管设施设备,充分利用大数据、实时监测、无人机巡检、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监管。湖水岸线利用工程对疑似问题进行智能识别,预警预判,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不断提升“还江还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协调单位: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实施责任主体:市(州)、县(市、区)政府)
5、努力创建幸福江湖。 以绿水走廊为载体,综合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与岸线的有机联系,实行系统管理、综合管理、源头管理,实施不低于实施建设1000公里。 特别是坚持稳定河道、规范流道、保障行洪能力、治理水污染等约束性指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进而实施500条绿色美丽河湖两岸。 公里,全面消除“裸河”,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打造安全、生态、美丽、文化、智慧、发展的“母亲河”,为吉林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强省。 (牵头部门:省河长办;协调部门:省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实施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还江还江”工作负总责,各级河湖长负责负责河湖的具体工作。 省政府建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还江还江”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河湖问题,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of at all must their and their . In , such as water , , and rural areas, , , and must , and the of "who sets up , who "" , carry out work to and lakes in this , and form a joint force to . River chief at all must do a good job in , , , , , and other work to .
(2) river use and the water . All and the for river- and . is from the water ; or that does not with the shall be by the water of the at or above the level or the river basin . Order to stop and re-apply the a time limit in with laws and . If the re- is not the time limit or the re- is not , it will be to be a time limit. We must to the of and life, the flood and and life, and when ( ), (dams) and other used for , we must , and , and . While the line of flood and the of 's lives and , the needs of the 's daily life, and are to the . All the final based on the scope of river and lake , river and lake edges in with laws and , and set up and . They can also tree and grass on the of or the by "bare " will be taken to the of and lakes.
(3) joint law and the "four " . It is to " to " as an part of the "four " led by river and lake at or above the level, with the of the river chief's and the 's , on major , and a joint law , and law with the , use legal and legal to solve river- and lake- that river flood , , focus on , joint and of major cases of and bad , and the good The “ River” of the .
(4) Raise funds from and and . It is to work tasks, , pay close to the of , study at , plan in , and raise funds to a solid for the of work tasks. in and , we will for funds, at all for the work of " to ", and apply for bond if they meet the for bond . and with banks and such as the Bank of China to of funds. and guide the of , , and other to a good for the whole to pay to, and build and lakes.
(5) on and , and an and . It is to adopt such as "four no's and two " to the and of the and of space in and lakes, and of major cases and lakes. film and " the River to the River" films, and use them as an to play them at to guide and the of in . Make " to " an part of the and of the river and lake chief , the of , and use the as an basis for the and of river and lake at all and units of the river chief at all . and river and lake with must be and ; and river and lake who have to their tasks and major must be held in with laws and .
(6) and and a for . It is to and the "Water Law of the 's of China", "Flood Law of the 's of China", "River of the 's of China" and other from and in , media and other , so as to the of and lakes. We must raise our of and , do mass work, and the of " the river to the river". It is to do a good job in and , , and , that the and , left and right banks, and , and multi- and multi- in to form a to the river and lake , and a river- for the whole . A good of joint the of the work of " to ".
: City (state) " the River to the River"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