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超过2万千瓦固定建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2-22,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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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指出,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并网电压等级35kV及以下户用光伏电站,原则上单项目容量不超过50千瓦,单项目容量的村级光伏电站不超过50千瓦。不超过500千瓦,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 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全村推广的复合式分布式光伏电站,不纳入并网指标。 项目将在网上备案后实施。 根据规划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占地。 不得占用耕地。

通知明确,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接向同一变电站区域内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售电。 电价由供电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能源服务协议。 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 光伏发电项目对就近用电的用户实行电价优惠。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涉及建设用地使用的,可按照征地规定办理征地手续。 允许通过租赁等方式取得光伏阵列用地。 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有土地权利主体或者当地乡政府签订土地使用及补偿协议,并报县国资局备案。

严格执行分级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光伏项目建设,避免新增土地“非粮”“非农”问题,集中光伏项目严格执行“省、县、镇”三级审核。 未经批准,任何村集体不得与本项目合作。 公司签订集中光伏开发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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