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1-14,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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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为适应煤电向基本保障和系统调节电力转变的新形势,决定将现行煤电统一电价调整为两部分电价。 其中,电价通过市场化形成,并根据煤电改造进展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容量电价水平,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和调节价值,更好地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和调节价值。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新能源更大规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明确,对合规运营的公用煤电机组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一定比例确定。 其中,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为每千瓦每年330元; 2024年至2025年,大部分地方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在30%左右,一些煤电机组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应更高; 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 煤电装机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

《通知》强调,同步加强煤炭价格调控和监督,加强对中长期煤电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指导,推动形成充分竞争、合理反映的电价。燃料成本上涨,引导煤炭及火电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政策协调,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发展,完善市场交易规则,通过市场化推动电价有效形成,与煤电容量价格机制协同,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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