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2024年污油水、垃圾回收及清舱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0-25,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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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石油海洋海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2024年污水油水、垃圾回收及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投标人为中石油海洋海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经费已确定。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公司在渤海作业平台和船舶产生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污油水不污染海洋环境,按照海事局的相关要求,安监总局及集团公司,上述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油水等污染物应当由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因此,需要寻求具有回收资质的公司作为后勤保障单位,以保证平台和船舶的有序生产。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具有污油、水、垃圾回收及清运服务资质的服务商1家。 建设地点为曹妃甸片区、天津片区、龙口片区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区域。

2.4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5实施地点:曹妃甸地区、天津地区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区。

2.6 服务要求:见第5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2.1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公司简介和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

(2)中标人申请承包商入驻时必须已成立一年以上,且投标人须提供自行书写格式的承诺书;

(三)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有效公章: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经营资质已向当地港航管理部门注册,并出具注册回执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公司废油水回收清洗设备清单,并加盖有效公章;

3.2.2业绩要求:提供垃圾回收、生活污水、污水油水回收、洗舱作业的业绩证明及合同副本。 每个类别须提供至少3份经投标人认可并加盖有效公章的资料;

3.2.3 声誉要求:

(一)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未列入中石油级、企业级三方黑名单(需提供承诺,格式自行准备);

(四)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暂停投标资格:当失信评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投标资格半年; 失信评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投标资格一年; 失信得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投标资格将恢复,有效期内失信积分将继续加分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失信评分达到10.5分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出现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内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资格期满后重新获得资格的,其失信行为不予消除,有效期延长三年。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需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内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该项目,并完成网上报名和支付。

②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作业。 投标人需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完成投标工作。 因此,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投标的投标人均需申请U-key(具体操作请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处理的通知》)及招标平台U-KEY信息注册与维护》)。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对于注册、注册等交易平台相关的操作问题,您也可以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咨询电话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确认其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凡成功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已售出招标文件。 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即视为已售出。 不能退款。 如不符合开标条件,需要再次注册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注册并缴纳费用。 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售后不予退还。

① 通过平台支付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② 采购招标文件的发票以普通电子增值税发票形式开具。 发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最初输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姓名、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信息和发票信息)。 等),如果以上信息有误,请务必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 招标机构将在项目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的手机号码和邮箱。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将公告附件《收款及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以便开具发票。

投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不正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招标文件的招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到网络速度和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前系统未成功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受并视为自动放弃。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8日08:3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均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6万元投标保证金存入我公司专用投标保证金账户。 支付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支付至昆仑银行指定“存款账户”。 投标人必须进入项目主控平台——投标人的电子钱包——分配到该项目(投标部分),以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成功提交。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竞价存款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线路数量:3

银行账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如您首次向昆仑银行提交投标保证金,请至少提前5天付款。 付款后,请务必验证付款是否成功,避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无法提交押金,如出现上述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 ,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投标平台”)即可解决。

六、媒体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将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告。

七、投标费用

中标单位须缴纳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2014]1573号文件降低。 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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