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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其中,第一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原文如下: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印发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预算(新能源汽车推广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申请)的通知
关于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贴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6号),现将贵市2024年节能减排补贴预算1万元提前发布,供 2021 年及之前使用。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年度结算、2021-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预拨、第一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 其中,第一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奖励对象及金额详见附件。
上述资金收入列示于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节能环保共同财政权力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示于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环境保护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贴资金”。 项目代码为“ ”,将于2024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使用。
请市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控,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发布2024年节能减排补贴资金汇总表
2、2021年及往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
清算表
3、2021-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预分配表
4.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一年奖励资金表
5、提前发布2024年节能减排补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绩效目标表
六、提前发布2024年节能减排补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申请)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附件6.xlsx
安徽省财政厅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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