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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截图
奥吉纳2023年11月14日收到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截图
一、案件要点
1、原告:沉阳奥金纳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信阳市环境局,第三方: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被告关于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沉阳奥金纳化工有限公司违法经营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行为举报的调查处理决定。有限公司及固始分公司的不作为和行为不检。 函》;责令被告对原告向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反映的事项重新调查并限期答复;责令被告确定废合成油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违反法律法规,无效。
二、案由
奥吉纳在参与各央企风电润滑油招标采购时发现,注册于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的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长青公司)依靠其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多次以“风电齿轮油回收”为名中标。但奥吉纳发现,华阳长青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并不包括合成物2022年10月18日,奥吉纳公司向国家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环境部)举报按程序,举报调查由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以下简称固始分局)受理。
3. 曲折
2023年3月9日,奥吉纳公司通过12369环保信访平台收到固始分局短信回复:“举报问题不属实”。 3月10日,奥吉纳公司向固始分公司负责人电话询问。 他解释说:经调查核实,华阳长庆公司并未出售回收的风电润滑油,而是出售新油。 否认奥吉纳公司报道内容。 对此,奥吉纳公司表示强烈不满。 3月11日,奥吉纳公司向环境部投诉固始分公司不作为、行为不检。
2023年5月26日,奥吉纳公司收到12369环境投诉平台短信回复。 响应部门为信阳市环境局。 讽刺的是,回复称华阳长青的牌照有效期不存在问题,与报告内容无关。
2023年6月13日,奥吉纳公司再次向环境部提出投诉,指出奥吉纳举报的并非许可证有效期问题,而是许可证适用范围错误且违法。
2023年7月27日,奥吉纳公司收到回复称,经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固始分局不作为。
2023年8月3日,奥吉纳公司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环境厅)举报信阳市环境局对固始分局进行掩盖。 环境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关董事及奥吉纳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023年9月13日,信阳市环境局致函奥金纳公司《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沉阳奥金纳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固始分局的不作为和行为不检。” 信中:一是用“齿轮箱”代替了“齿轮箱油”,概念发生了变化;二是认定废弃风电合成(齿轮)油不属于危险废物;三是,未发现固始分公司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当行为,再次否认奥吉纳公司的举报和投诉。
4、行政诉讼
2023年10月18日,欧吉纳公司依据《行政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解释》,将信阳市环境局及第三人华阳长青公司诉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1、判决撤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查处理沉阳奥金纳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函》被告出具的《固始分行不作为、行为不检》; 2、责令被告对原告的诉状重新调查并限期答复,并于2023年8月3日向被告报告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的情况; 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撤销2023年9月13日的查处函。合成油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