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规模达100辆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1-22,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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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7年,初步建成长三角有影响力的“环太湖氢走廊”,培育引进氢能产业相关领域骨干企业50家以上,培育2家以上上市公司,培育2家以上氢能产业龙头企业。开发将初具规模; 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超百亿元,形成了具有湖州特色的产业链关键环节。

湖州以长兴县为氢能产业发展试点,以浙能(长光)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为先进制造业核心推动氢能企业高水平集聚,利用南太湖新区作为氢能创新服务应用核心试点。 场景应用; 推动长兴、吴兴、德清等地建设氢能产业平台,形成“先进制造业延伸轴”; 推动长兴、吴兴、南浔、安吉等地依托公园、社区、景区打造一批省级氢能领域,与上述绿色公园、零碳公园等形成“服务应用延伸轴”打造“双核双轴”氢能源产业布局。

文件提出了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和加氢站建设的具体补贴标准:

在氢能示范应用方面,加快推广氢燃料电池在客车、景区观光车、货车、叉车、渣土车、环卫车、冷链运输车等领域的应用。 推动长兴县建设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基地。 对推广应用的商用车,各区县按每辆车购置金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推动氢燃料电池在观光船、公务船、运输船等航运领域的市场化应用。 对实际应用的氢能源船舶,各区县按每艘船采购金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稳步有序开展“氢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热电联产、备用电源等领域应用示范,探索建立小型“产储用”氢气服务站,推广氢燃料电池在农业机械、工程机械中的应用。 对于无人机、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应用,各区县将根据示范项目节能减碳、智能化应用水平给予一定补贴。

加氢站方面,鼓励利用现有加(气)、充电和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地实施加氢站改扩建项目,支持区县引入社会资本共同探索推进建设和加氢站的运营。 建立包容审慎的加氢站建设管理机制,落实规划、建设、运营和安全机制。 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市级固定加氢站一次性补贴350万元; 对日加氢能力350公斤及500公斤以下的市级固定加氢站一次性补贴350万元。 补贴200万元; 补贴资金不超过加氢站成本的60%; 三县将落实或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政策。

原文如下:

湖州市关于储能与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

为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持续激发储能和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努力打造新能源产业发展应用新优势,这些实施特制定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聚焦碳达峰、碳减排总体目标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把湖州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模范城市。 新定位以建设高水平的“绿色储能示范基地”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太湖氢走廊”为整体牵引,着力打造绿色储能产业集群、多场景应用先导区、科技创新示范区。 加快建设长三角氢能装备先进制造基地、技术创新转化标杆地、场景应用先行地。

二、主要目标

——打造绿色储能示范基地。 到2027年,储能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凸显,技术创新能力显着提升,储能、电源、电网、负载等各要素深度融合。 全行业实现产值约1500亿元,培育产值超百亿元企业4-6家; 报废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规模处于行业前列,钠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实现产业化发展; 各级制定储能相关标准20余项,建成6-8个储能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建成4-6家技术领先、团队明显的科技创新企业优势已孵化; 储能装机容量已达480万千瓦以上。 源网荷储一体化、分布式零碳智能电站等先进示范,形成了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

——建设环太湖氢走廊。 到2027年,氢能产业初步形成基础配套较为完善、公共服务较为健全、企业梯队充满活力、应用场景可示范的发展生态。 长三角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太湖氢走廊”将初步建成,培育和引进氢能产业相关领域骨干企业50余家,培育上市企业2家以上,发展已初具规模; 氢能源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形成湖州特色产业链关键环节; 建成独立加氢站1座和5个以上综合能源供应服务站,打造5个以上具有示范协同效应的标志性氢能应用场景。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1.着力优化产业布局。

布局打造南太湖储能产业集群,依托南太湖新区和长兴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基础,打造融合发展“双星”储能行业; 以吴兴、南浔、德清、安吉等地为重点,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围绕电池辅助材料、电池梯级利用与回收、储能电池及等领域,形成“一带、双星、多点支撑”的储能产业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各人民政府各区县【含南太湖】新区、长河区管委会及各开发区(园区)为实施主体,不再列出)

以长兴县为氢能产业发展试点,以浙能(长光)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为先进制造业核心,推动氢能企业高水平集聚; 以南太湖新区为服务应用核心试点,创新氢能场景应用; 推动长兴、吴兴、德清等地建设氢能产业平台,形成“先进制造业延伸轴”; 推动长兴、吴兴、南浔、安吉等地依托公园、社区、景区打造一批省级及以上氢能领域绿色公园、零碳公园等,形成“服务应用延伸”轴”打造“双核双轴”氢能源产业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培育壮大装备产业。

优化提升铅酸蓄电池产业优势,重点发展寿命长、能效高、经济性好的铅炭电池,大力推进铅炭电池在储能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场地。 巩固在锂离子电池组制造、电池回收等领域的优势,打造从上游锂矿材料到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四大关键材料以及电池组制造、生产的全产业链配套辅助材料、拆解回收。 。 创新开发钠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能源储能电池,加快石墨烯电池、锌镍/锌锰电池、铅锂复合电池等前沿电池研发。 加快布局废旧电池回收网络,推动废旧电池就近回收,应收账款全部收回。 推动智能BMS、PCS、EMS、储能综合监控、大型储能电站电池运维分析系统等核心产品发展。 力争2025年实现锂离子电池产能50GWh、2027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系统及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催化剂、双极板、碳纸等关键零部件,扩大氢燃料电池在船舶、商用车、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的系统集成。 加快发展氢能“制储运加”装备,协同促进供氢、数字能源、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支持工业项目投资。

支持企业投资储能、氢能产业链成套、整机或核心关键零部件(材料)强化及连锁供应项目,投产后根据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奖励。 重点吸引储能和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建立储能和氢能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全力推进实施储能和氢能产业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推动产业创新提升

4、打造行业重大创新平台。

加强与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高校合作,加快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等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储能和氢能相关领域,推动“储能+”和“氢能+”领域的学术发展、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加快白马湖实验室长兴氢能基地、浙江大学德清氢能实验室等氢能产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太湖实验室打造一批相关技术创新平台融合数字技术和氢能源技术。 鼓励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德清阿尔法创新研究院等研发机构积极开拓储能、氢能领域创新赛道。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推动铅酸蓄电池比能量、长寿命、快速充放电等性能领域的技术突破; 重点突破锂离子电池安全技术、低温电解液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高性能电池隔膜材料研发和产业化; 重点研究钠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推动石墨烯电池等前沿电池技术突破; 加快电解液无害化处理、短程高效提锂等电池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 突破提高储能安全和智能控制技术。 加强需求侧响应、虚拟电厂、云储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围绕氢燃料电池、氢能储运、绿色制氢、氢动力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氢能集成应用等关键技术,迭代完善氢能技术研究清单,动态发布《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列表。” 创新实施“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先行示范工程”,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创新企业和研发机构申报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创新网络。储能及氢能产业链,并申请批准省级企业。 储能及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界将对龙头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在储能或氢能领域努力创建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机构; 支持企业申报储能或氢能领域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和服务型制造示范; 支持企业在储能或氢能领域争创国家级、省级工业计量检测中心和能源计量示范企业(项目); 支持企业努力创建国家级储能或氢能领域高新技术技术认证和检测机构; 支持企业申报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储能或氢能领域重点高新技术产品。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7.鼓励加快制定行业标准。

围绕电池制造、关键零部件制造、关键材料制造等领域,积极打造湖州储能产业“绿色标准”,支持相关企业参与电池全寿命统一编码等行业标准制定循环。 推动氢能产业标准制定,鼓励企业或社会组织牵头或参与制氢、储氢加氢、加氢站建设、氢能应用与测试等标准制定。负责并参与储能或氢能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对首次通过“双碳”认证或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8.推动产业技术成果转化。

依托科技市场3.0建设,开放储能、氢能相关服务领域,全面升级科技信息共享、科技资源共享、科技中介等科技成果服务、科技金融支持、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转变全生命周期服务。 推动储能、氢能领域产品研发和推广。 被认定为国际、国内、省级首套设备、第一批材料、第一版软件的产品,或在储能或氢能领域享有国际、国内、省级的产品。 对符合首套设备、第一批物料、首版软件产品风险补偿政策的,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九、推动龙头企业引领发展。

瞄准竞争优势突出、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电池材料、电芯及能源包、回收利用、储能系统等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精准施策,统筹协调资源推动项目建设。 。 鼓励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支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企业集团发展,培育一批拥有技术专利和市场竞争力的储能或氢能龙头企业。 推动储能、氢能领域企业向规模大、效益好、成长快的目标发展。 鼓励储能或氢能领域企业申请“金象金牛”企业。 支持龙头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办、市财政局)

10.引导企业专业化新发展。

推动储能与氢能中小企业“专、特、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在细分市场具有竞争优势、成长性好、和关键核心技术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国家级专业创新“小巨人”; 培育壮大一批储能服务集团,鼓励电池和电力系统企业共同投资新型储能项目,促进储能成本和收益合理分摊。 加强储能、氢能领域小微企业培育,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行动,培育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支持企业申报储能、氢能领域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省级管理标杆和提升标杆企业。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1.支持核心产品开发和推广。

支持储能或氢能领域核心设备申请“浙江制造优质产品”。 推动更多储能或氢能产品进入浙江省节能新技术产品新装备推荐目录,鼓励储能、氢能材料企业申请浙江省首批新材料产品认证,支持企业列入全省工业节能减碳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名单。 加强区域产业链协同,鼓励区域内产业链采购,推动储能或氢能产品应用推广。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四)推动应用场景示范

12.加快推进产业平台配套储能。

针对“2+8”平台等产业园区用电负荷大、用户集中、电力峰谷差大等特点,推广“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合理利用平台内或附近区域各类储能设施的配置。 ,实现峰谷电价差套利,降低能源成本。 支持“2+8”平台企业发展“新能源+储能”项目,鼓励新建光伏、风电等注册容量5兆瓦以上项目配置储能。 在“2+8”平台内的负荷中心、临时负荷增加、周期性供电可靠性要求等方面,科学合理配置储能。 探索利用华能长兴电厂等退役火电机组现有场地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储设施。 同时,安吉将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打造世界一流的抽水蓄能应用集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湖州电业局)

13、创新储能多场景应用示范。

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试点,推动储能、源网荷等要素深度融合,大力支持新型电力体系建设。 推动“储能+数字化”集成示范应用,充分挖掘数字技术与储能智能控制融合发展潜力,开展虚拟电厂、云储能等创新示范。 巩固分布式零碳智能电站相关建设成果,打造分布式零碳智能电站“湖州模式”。 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用户侧分布式储能聚合利用,率先在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试点直流双向智能充电桩服务区域,开展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等与电网互动(V2G)场景示范。 探索实施商用重卡储能充电和船舶充电示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湖州电业局)

14.加强绿色储能智能制造场景示范。

全面推进储能产业绿色发展,开展储能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示范建设,推广无镉内化工艺应用、铅酸重金属废水防治电池、原子经济定律以及废旧电池资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 生产工艺和技术将提高电化学储能制造业的绿色水平。 继续推进储能企业绿色回收改造,深化企业内部小循环,推动回收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15.加快氢能应用场景示范。

加快推广氢燃料电池在客车、景区观光车、货车、叉车、渣土车、环卫车、冷链运输车等领域的应用。 推动长兴县建设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基地。 对推广应用的商用车,各区县按每辆车购置金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推动氢燃料电池在观光船、公务船、运输船等航运领域的市场化应用。 对实际应用的氢能源船舶,各区县按每艘船采购金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稳步有序开展“氢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热电联产、备用电源等领域应用示范,探索建立小型“产储用”氢气服务站,推广氢燃料电池在农业机械、工程机械中的应用。 对于诸如无人机,医疗设备等领域的应用程序,每个地区和县将根据节能水平,减少碳和智能应用程序提供某些补贴。 (负责部门: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运输局,市政农业和农村事务局,市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融资局)

(5)加速基础设施建设

16.促进加油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鼓励使用现有的加油(天然气),充电和全面的能源供应服务站以及其他站点,以实施氢化站的翻新和扩建项目,支持地区和县引入社会资本,并共同探索和促进氢化站的建设和运营。 建立一种包容性且谨慎的氢加油站建筑管理机制,并实施规划,建筑,操作和安全机制。 每日氢化能力为500公斤及以上的市政级固定氢化站将获得3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 每日氢化能力为350千克且少于500 kg的市政级固定氢化站将获得3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 200万元的补贴; 补贴基金不得超过加油站成本的60%; 这三个县将实施或制定与当地现实一致的补贴政策。 到2027年,努力在该市建立和运营5个以上的氢化站。市政融资局市政市场监督局)

17.正确布置氢运输网络。

科学地计划和构建氢运输网络,协调多样化的氢运输方法的布局,例如气体氢拖车,液态氢油轮,氢气管道和运输,并探索低成本,高安全的氢运输模式。 为氢能行业创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智能氢传输调度系统,并提高对氢需求的响应速度。 促进与,上海和其他周围富含氢的城市的合作,以建立为氢传输网络建立战略框架协议。 (负责单位: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交通局,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应急管理局,市政融资局)

18.提高氢供应安全能力。

依靠化学工业公园(例如经济发展区的工业功能区)促进了氢生产项目的实施,例如天然气,氨,甲醇或电解水氢生产项目; 探索场景,例如在经济发展区的亚地区开放实验性氢生产; 在扩大化学工业公园的支持下,确保了合理的氢生产项目土地需求。 根据包容性和审慎原则,支持氢能公司加强与 Wind Find,Anji 泵送储存电站,公园分布式光伏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基础的合作,并在非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生产项目中进行非分布的可再生能源生产项目 - 化学行业公园示范构建。 (负责单位: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自然资源与计划局,市政应急管理局,惠州电力电力局)

(6)加强工业安全管理

19.在整个过程中加强安全控制。

在整个储能设备制造,构造和回收过程中,建立并改善了绿色储能安全管理系统。 加强对能源电池产品的质量监督,并标准化储能电站设计要求的实施。 通过自上而下的协调和企业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的主要责任,并对所有员工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系统。 建立一个完整的氢能量监督网络和紧急连锁系统,实施氢能全链安全监控,提高工业紧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加强日常管理和对相关操作员的安全培训,并进行定期定期检查相关设备的全面安全检查。 (负责单位:市政应急管理局,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建筑局,市政市场监督局)

20.制定安全技术标准。

对于具有不同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设施,研究和制定了涵盖组件安全性,安全性,功能安全性,安装安全性,运输安全性和退役管理的全面安全标准。 积极促进电化学能源存储模块的相关标准以及系统安全设计和评估,电源站安全管理和防火保护。 依靠标准化平台,例如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努力建立国家和省级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 改善氢能安全标准系统的构建,并加快氢安全标准的发展,例如氢能风险评估,氢密封和面向氢的材料。 (负责单位:市政市场监督局,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建筑局,市政应急管理局)

21.探索建立数字监督平台。

促进涵盖该城市能源储能电源站的数字监督平台的构建,形成从计划,归档,设计到建筑和运营的封闭环节监督和评估机制,实现对项目操作的监控,评估和监督,并支持储能电站的管理和福利评估。 探索为氢能行业的大数据监督平台的构建,连接到氢能产业链连接,例如氢生产工厂,氢加油站,氢运输,燃料电池车辆等,并监视氢生产设备,氢化设备和车辆的操作参数实时,以实现“生产存储 - 传输 - 依次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智能调度和安全监督。 (负责单位: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建筑局,市政应急管理局,市政市场监督局,市政大数据局)

4.保护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一个由市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办事处的能源存储和氢能行业开发的联合会议机制。 具体而言,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将领导全面的协调工作,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将领导工业发展,市政建设局将领导着氢化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市政运输局将带头促进氢能运输,而昌兴县政府则领导着氢能行业的飞行员工作。 所有职能部门以及地区和县政府将根据职责划分并构成工作协同作用。

(2)加强机构保证

为了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再加上电力网和用户负载之间的峰值和山谷差异的动态分析,电网流量,访问条件等,三色“红色,黄色,黄色,黄色,黄色,黄色并发布了绿色“储能布局指南,以指导储能的合理布局。 支持优先访问,优先调度以及满足相关要求和条件的关键能源存储项目的优先消费。 在科学部署的前提下,专注于确保峰值项目发挥峰值作用(年度利用时间不少于600小时)。 实施新的储能项目的地区和县注册管理,电网公司协助注册审查和电网连接工作,并鼓励为用户端存储提供“一站式”服务。 根据省级政策要求,将向合格的储能项目提供能力补贴和煤炭消耗配额奖励。 对于支持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将在竞争配置,项目批准(归档),网格连接时间安排,调度和操作安排以及保证的利用时间方面给出适当的偏好。 (负责单位: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自然资源与计划局,惠州电力局)

实施行业当局以及地区和县政府的建设协调和领土管理职责,并在项目批准,免税等方面提供方便的条件和政策服务。 (负责单位: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自然资源与计划局,市政融资局)

(3)加强财务安全

探索和促进“绿色金融 +绿色能源存储和氢能”的协作创新发展,并增加中型和长期贷款,技术转型贷款以及用于绿色能源存储和氢能企业的信用贷款。 充分利用政策制定财务工具和其他工具,以支持储能和氢能行业的开发。 通过国有指导和社会参与,建立和改善多元化的投资和融资系统,促进绿色能源存储行业资金的建设,并支持 和其他人建立氢能设备制造投资基金。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例如工业保险和金融租赁,以加强工业发展的金融安全。 (负责单位: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融资局)

(4)加强人才保护

增加对储能和氢能产业人才的倾向,并列出与能源存储和氢能源有关的高级专业人士,作为“南太极精英计划”的关键介绍目标,并享受 City的优惠政策,以引入高级政策水平的才能,并增加了培养战略性科学和技术才能的努力,并在能源和氢能领域领先于科学和技术才能。 根据不同类别的人才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将在整个链条中提供精确的支持。 依靠惠州师范大学,惠州学院等的德除校园,我们积极地培养了应用的才能。 (负责单位:市政党委员会人才办公室,市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科学与技术局)

(5)加强土地安全

实施新的一轮“鸟类的笼子,凤凰城涅rv的笼子”运动,加速公园的有机更新和扩张,使政府的土地储备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并采用各种方法,例如征用,获取,并替换为进行土地利用以存储能源和氢能行业。 统一的计划和储备。 探索非化学工业公园中氢生产基地的建设。 创新的土地供应保证方法,为具有明显的演示和驾驶影响的主要项目打开绿色渠道,并在诸如土地预先研究,土地使用指标的实施,土地使用批准和土地证书处理等领域提供重要帮助。 对于合格的能源存储和氢能行业投资项目,将优先考虑省级关键项目应用程序,并参考省级关键项目的工业土地支持政策实施差异化的土地价格政策。 (负责部门:市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6)增强能源保证

积极实施能源消耗指标和其他因素资源,以倾向于高质量的储能行业项目。 将能源权利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碳排放权和其他交易模式相结合,探索了一种基于市场的方法,以确保大型绿色能源存储项目的能源使用。 实施绿色电力扣除额的能源消耗机制,以确保储能项目消耗的绿色电力不低于其能源损失,并实施消耗新的可再生能源(例如氢能)的消耗不包括在评估总能源中消耗。 新的储能项目的能源消耗可以通过地区和县在区域平衡,并且用于平衡平衡的增量光伏安装能力不得包括在当年的地区和县的新光伏安装能力的市政级别评估中。 (负责部门: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惠州电力局市政建筑局)

(7)增强氛围的创造

建立长江三角洲绿色能源存储行业联盟,建立惠州氢能行业协会,并定期组织峰会论坛,行业沙龙和其他活动。 依靠“国际电动汽车新锂电池会议”的永久国内场地的优势,我们将促进更多的国内外高级储能论坛和国际工业峰会,以在惠州定居。 促进高质量的国际绿色和低碳创新会议,积极地组织各种创新和企业家竞赛,并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和海外的储能以及与氢能源行业相关的展览。 增加媒体宣传并报告有关储能和氢能行业的发展。 组织储能,氢能技术和产品展览,科学普及游行和其他活动,特别是为了科学地促进氢能的安全使用,并提高公众对新能源开发的认识和认识。 (负责单位:市政党委员会宣传部市政委员会宣传部,市政经济和信息局,市政商业局,市政科学技术协会)

对于“ City实施意见有关促进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2023-2025),将实施储能存储和氢能领域的制造业的相关支持政策”。 2025年后,将根据新制定的政策实施相关的支持政策。

该实施意见将从出版之日起生效30天,并将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如果在同一事项中涉及多个奖励,则将应用最有利的事项。

附件:1。存储行业开发促进目标和氢能源演示和应用程序促进目标在每个地区和县(2023-2027)

2.胡子(2023-2027)开发储能和氢能工业的关键任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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