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1-02,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广告3宽

1.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装卸设备。 制定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激励政策。 除特殊需求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采购的新公务用车基本都是新能源汽车。 各县(市、区)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接入平台的巡航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均使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现有燃油汽车替代,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比重,每年新增新能源汽车不少于2.5万辆。 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航出租车、城市建成区货车(含渣运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车辆、市政环卫车、网租车等基本拥有实现了新能源。

3、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卡车进行运输,现场作业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Ⅲ排放标准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开发区、大型商业商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物流配送中心、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和市政车辆停车场建设集中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原文如下:

商丘市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和改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坚持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稳定改善环境质量“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监督问责“三道闸门”,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实效,采取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商丘。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 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5%,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 ;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8%,县级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质状况良好。五屯水库继续达到Ⅲ类;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使用得到有效保障; 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商丘建设取得新成果。

三、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部署,以实现污染防治合力为总体目标减污减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是核心,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

(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行动。

1.提高空气质量排名。 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全省各县(市、区)排名提升提升方案,明确提升目标,逐年实现提升,确保不进入倒数15名,力争进入前15名。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排名比2022年提高5至6位。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 以下重点工作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举】

(2)运输清洁作业。

2.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发展。 重点整治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开展重型柴油作业卡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 加强绕城公路、绕行通道和进出城道路管控,明确车辆禁限行区域和环城特定路线,严格控制重型车辆进城。 在环城高速、城市快速车道、高铁、国道等交通节点规划物流配送中心,解决大型物流运输车辆进城问题。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装卸设备。 制定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激励政策。 除特殊需求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采购的新公务用车基本都是新能源汽车。 各县(市、区)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接入平台的巡航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均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现有燃油汽车替代,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比重,每年新增新能源汽车不少于2.5万辆。 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航出租车、城市建成区货车(含渣运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车辆、市政环卫车、网租车等基本拥有实现了新能源。 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卡车进行运输,场地内作业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Ⅲ排放标准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开发区、大型商业商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物流配送中心、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和市政车辆停车场建设集中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管理 局、市机关后勤保障、公务接待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公改铁”、“公改水”工程。 加快新建或扩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煤炭、钢铁、电力、建材、水泥、汽车制造等大型物流园区和贸易集散基地。 2025年底,商丘国际陆港多式联运集疏中心建成。 商丘纳瑞多式联运物流港、民权县公铁联运物流园、商丘铁路物流基地等项目。 积极开展沱惠河航运开发建设二期工程前期工作,规划夏邑至商丘航运项目,按照限制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45公里航道。 以古松江—大沙河、会济河干流航道和港区建设为重点,打造江海交通大通道,有力促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 到2025年,年散货吞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铁路专用线物流园区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全市铁路货运量占10%。 (市铁路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商丘火车站协调)

(三)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有序推进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在梁园区、柘城县建设20万平方米以上地热采暖利用面积。 天然气双源管道供气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天然气年利用量达到3.5亿立方米以上。 “十四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5-2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管局配合)

6.推动煤电优化升级。 推动国能矿热电、中电(商丘)热电等燃煤发电企业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升级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继续推进现有大型火电机组实施热电联产改造,释放供热能力,尽快形成以大中型热电、背压供热机组为主体、多台机组的集中供热体系。相辅相成的热源。 鼓励适当扩大集中供热半径,充分发挥清洁高效的技术优势,将大型清洁高效燃煤电厂的热量引入热源不足地区,缓解热力短缺问题供应周边热负荷较大的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7.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大力推进电能代煤,稳步推进煤改气。 2024年底前,清洁能源替代分散式燃气发电机组,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 到2025年,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炼炉等将被清洁能源替代。 工业炉窑改用清洁低碳能源,完成固定床间歇式气化炉煤气化新工艺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业产业升级转型行动。

八、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2023年底前完成钢铁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泥、焦化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清洁运输和超低排放改造。 2025年9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焦化企业低排放改造。新建、改扩建(含搬迁)钢铁、水泥、焦化项目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加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治理,推动砖瓦、玻璃、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深度治理。 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更换合适高效的处理工艺,提高现有治污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清洁度。 通过能源替代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着力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突出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9.开展传统工业企业升级改造。 耐火材料、有色金属、铸造、矿石开采、包装印刷、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鞋等行业企业集中的县(市、区)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淘汰、关闭、园区搬迁、就业分类。 土地改造。 本市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园区。 现有化工园区将制定“一园一策”绿色升级改造方案,2024年底前完成生产技术、产能规模、能源消耗水平、燃料种类、污染治理等升级改造。改造任务包括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平台; 到2025年,力争配备专业的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自主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和专线或明管输送配套管网。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 有序退出受限工艺和设备,逐步淘汰分步烧结机、球团竖炉和独立烧结(球团)、独立热轧工艺。 2024年底前,钢铁企业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100吨以下炼钢电弧炉、50吨以下合金钢电弧炉原则上有序退出或完成大规模改造。 积极发展绿色高端电炉短流程炼钢。 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两高”项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除黑臭水体行动。

11.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将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任务,采取市县两级结合,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巩固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坚决遏制黑臭水体回流。 深入开展雨污管网误接、混接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问题排查整治,采取截源治污、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 到2023年底、2024年底,县级市建成区实现黑化。 恶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 到2025年,县级市、县城建成区和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12.提高城乡污水处理效能。 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务支持力度,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继续开展改善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质量和效率。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年均浓度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区污水管网制定“一厂一策”。 系统改进方案,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率。 加快城市排水系统溢流污染治理,协调雨污分流改造,排查整顿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有效降低汛期污染强度。 到2025年,动态清理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现象,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0%,县城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0%。到2020年,城市达到70%以上或在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比例达到90%以上。 (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建设美丽幸福江湖行动。

13.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示范区。 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科学治水”的标准,大力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主要江河湖泊、水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和30%整治,完成70%整改任务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河污水口腔整治任务。 制定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全面升级。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省、市、县级幸福河湖示范段建设。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14.加强重点江河湖泊保护和管理。 以包河、惠济河、沱河等污染较重河流治理为重点,建设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一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动水生态恢复。河流、湖泊的功能。 “十四五”期间完成民权县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宁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中水回用、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虞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中水回用、绥阳区大沙河临河店乡段河湖缓冲区生态修复、绥阳区两河湾河道缓冲区生态修复、下游水生态修复宁陵县下清水河河段、宁陵县上清水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柘城县废黄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保障重点江河湖泊生态水量,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方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矿山生态保护和管理。 加强生产矿山综合整治和监管,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只采不治理和非法开采问题,坚决遏制非法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6.加强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 大力发展农业节水,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污染控制红线。 以14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实施大中型灌区延续和现代化工程,推广节水技术,完善节水措施,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提高水价。农民节水意识,全面提高粮食生产水资源利用率。 集约利用地下水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 进一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增效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柘城县、夏邑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试点,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在城市。 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17.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深入学习推广浙江“百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六乱”整治,开展“六清”工作,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稳步推进家庭厕所改造,因地制宜选择简单实用、性价比适中、技术成熟、群众接受的无害卫生厕所改造模式。 加强改造后管理和维护服务,推动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到2025年,农村户厕改造基本完成,厕所粪便基本得到处理。 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推广“二季法”、“两桶一袋”等垃圾分类模式。 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设施和分类中心建设。 治理模式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选择经济适用、绿色低碳、运维简单的治理模式。 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法人建设运营、部门监督、村民参与”的治理体系。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整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具有豫东特色的宜居、产业、美丽乡村。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行动。

18.集中整改突出问题。 大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生态环境部、省生态厅等反馈问题整改环境和督促帮扶,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定期检查整改。 建立健全问题发现、交办、督办、整改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问题交办“三合一制度”。 对于首次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向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复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整改不到位或问题重复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不力责令改正令》;经第三次审查整改不到位、问题重复的再次,或者存在敷衍整改、肤浅整改、文字整改等虚假整改情况的,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将形成《案件调查移送表》作为线索,移交给市委工业企业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伪造数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到位,“四水四定”落实不严,盲目实施“两高”工程,对矿山生态破坏、侵占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等问题,重点关注建设控制区、建设控制区等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Led by the and , the and , the , the Urban , the Water , and the , Radio, and , units are to the of )

(9) to .

20. and . The city's 171 air will be to full of six ( , fine , , , ozone, and ) the city by the end of 2023. the of new and and the of . key units , total , total , heavy , etc. to , and the off-site and law on of . and , the , and crack down on fraud in the field of and in with the law, on down on , of data, of waste and other and . (The takes the lead, and the and the )

21. to and law . in the field of , , and of in the field of . the of and and law teams, to carry out law , build a of bases for law , carry out and for and law , and to have the of law meet by the end of 2023, and 2025 The of -level law will be up to by the end of the year. ( takes the lead, and )

22. and . plans for , , the team of , and a "one river, one , one map" plan. joint and on , , and river , joint and , and joint for and river . to to . (Led by the )

4.

(一)加强组织领导。 Under the of the and , a work team was to and tasks. plans, the of , and , and the of tasks. Each (city, ) must a , the plan, and .

(2) work . the " on to Do a Good Job in and " and the " List for and of Party , and ", and , and the of .

(3) and . for and , , , , , and . and guide to in quasi- and .

(4) and . the of Xi 's on , the tone of “ the same and not ” and the “three ” work of , , and law-based , and “ , The and of the work of " , , water, soil, and risks" have a good for the and of the city's .

广告3宽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演示站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