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4年省内电力中长期年度交易组织方案的公告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0-31,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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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4年全省中长期年度电力交易组织方案提出,2024年全省中长期年度交易发电侧按照新能源、水电、火电类别分批组织。

年度第一批新能源交易以集中招标、双边谈判交易的形式组织。 集中竞价交易按照用户类别按时间顺序组织,双边协商交易按照不同用户类别按顺序组织。 交易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23日。(详见附件1、附件2)。

第二批年度水电交易由电网公司组织挂牌。 电采暖用户、非电采暖工商业用户、电气化铁路用户将参加同一活动。 交易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8日(详见附件3)。

第三批以双边谈判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组织年度火电交易。 双边协商交易按照不同用户类别按顺序组织,集中竞价交易按照用户类别按时间先后顺序组织。 交易时间:2023年11月21日-12月20日(详见附件4、附件5)。

第四批组织电网公司代理进行年度购电交易,以挂牌交易的形式组织。 交易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27日(详见附件6)。

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甘肃省2024年全省中长期电力交易组织方案》的公告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为有序组织好2024年全省中长期电力交易,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力市场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现将《甘肃省2024年全省中长期电力交易组织方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甘肃省2024年全省中长期电力年度交易组织方案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27 日

附录

甘肃省2024年全省中长期电力年度交易组织方案

为做好甘肃省2024年中长期年度电力交易组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年中长期年度电力交易工作的通知》

1、交易组织

(一)组织方式

1、用电端:根据用户用能性质不同、峰谷时段划分不同以及国家特别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电力(以下简称电气化铁路用户)类别,进行交易根据不同的会议组织。 电网企业按照数量不计价方式代理购电,并享有与电力用户同等的权利参与各类电源的集中竞价挂牌交易。

根据用能性质,分为高耗能用户和非高耗能用户。 高耗能用户以政府公布的名单为准。

根据不同时间段,分为采暖期用户和非电采暖工商业用户。

电气化铁路用户由电网公司根据国家政策、用户基本信息和用电性质确定。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明确2024年甘肃省非水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用电量责任权重指标不低于23.2%。 为确保全省非水可再生能源用电责任权重指标完成,各电力用户和新能源发电企业2024年度交易电量比例不得低于其总量的23.2%要求。

3.发电侧:2024年全省中长期年度电力交易发电侧按照新能源、水电、火电类别分批组织。

年度第一批新能源交易以集中招标、双边谈判交易的形式组织。 集中竞价交易按照用户类别按时间顺序组织,双边协商交易按照不同用户类别按顺序组织。 交易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23日。(详见附件1、附件2)。

第二批年度水电交易由电网公司组织挂牌。 电采暖用户、非电采暖工商业用户、电气化铁路用户将参加同一活动。 交易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8日(详见附件3)。

第三批以双边谈判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组织年度火电交易。 双边协商交易按照不同用户类别按顺序组织,集中竞价交易按照用户类别按时间先后顺序组织。 交易时间:2023年11月21日-12月20日(详见附件4、附件5)。

第四批组织电网公司代理开展年度购电交易,以挂牌交易的形式组织。 交易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27日(详见附件6)。

如果某批交易被取消,后续交易将按顺序向前推进。 详情请参见交易公告。

(二)交易公告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本工作方案编制交易公告并在组织交易前组织实施。

(三)交易规模

1.电力用户。 市场化电力用户年度交易申报计划电量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 上年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可跨年计算; 没有完整的年度新增投资、复工复产、新增产能、扩建产能历史用电量。 有数据的用电用户可以根据每月最大实际用电量乘以12或填报装机容量乘以每年预计利用小时数来确定其申报的电量。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负责汇总审核用户侧电力需求,并在年度中长期交易开启前传输至交易平台。 用户年、月交易申报电量上限按照申报装机容量乘以年历小时数的1.3倍控制。

2.发电公司。 各发电企业年度可交易空间由调度机构根据2024年优先发电计划和各类电源发电特点计算得出,并通过交易平台发布。 各发电公司应根据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调度机构计算的可交易空间,合理参与每批交易。 发电企业要与高比例的电力用户签订合同,全面落实中长期市场优先发电计划。

(四)交易申报

水电挂牌交易:在曲线交易中,挂牌方按照24个用电周期申报曲线电量,并按照挂牌电价申报电价。 退市方按月申报电力总需求,按照挂牌曲线按比例形成24个退市电力板块。

集中竞价交易:按照24个用电时段申报电量,并按高峰期、平淡期、低谷期3个电价时段申报电价。

双边协商交易:按照24个用电时段申报电量,并按高峰期、平淡期、低谷期3个电价时段申报电价。

(五)交易清算

水电挂牌交易:采用曲线交易方式,以挂牌曲线作为各退市方的交易清算曲线,以挂牌方的挂牌电价作为交易清算电价。 当用户侧摘牌算力小于挂牌算力时,根据每个用户的摘牌算力形成无约束的交易结果; 当用户侧退市算力大于挂牌算力时,按照退市算力等比例分配挂牌算力,形成无约束交易结果,经过调度安全验证,最终形成约束交易结果。

集中竞价交易:根据24个电量时间段进行边际清算计算,形成对应的边际电价和清算电量。 以峰、平、谷三个时段对应的各时间段边际电价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高峰,平峰、淡谷各时段的清算电价形成最终的无约束交易结果,经过调度安全验证后形成约束交易结果。

双边协商交易:交易双方通过独立协商确定交易意向,通过交易平台申报确认后达成无约束交易结果,并经过调度安全验证后形成约束交易结果。

2、价格机制

(一)峰谷分时电价机制

1、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市场主体:根据《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甘发改价格[2021]721号》规定,市场主体各时段申报交易的电价价差比例不得低于现行目录电价的峰平谷价差比例即高峰时段成交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平时段申报价格的150%,淡季成交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平时段申报价格的50%时期。 。

2、未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对电气化铁路牵引电有特殊规定可以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也可以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价格; 水电企业由电网公司代表以统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挂牌价格由电网公司根据参与挂牌交易的水电企业核定价格综合计算。

3. 时期划分

电采暖用户: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供暖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明确执行:用电高峰时段为7:00至9:00、18:00至24:00; 平地段为0:00至1:00、5:00至7:00、9:00至11:00、17:00至18:00; 山谷段为1:00-5:00、11:00-17:00。

其他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用户: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甘发改价)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执行[2021]721号)明确:高峰时段为7:00至9:00、17:00至23:00; 平地段为23:00-24:00和0:00-7:00; 山谷段为9:00-17:00。

(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1、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2021]1439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根据发改电价[2021]1093号要求,峰、谷、平时段燃煤发电交易基准电价)为煤炭基准价乘以峰谷分时系数(峰谷系数=1.5,平谷系数=1,谷底系数区间系数=0.5),各区间的市场交易价格形成了范围内的上网电价。 “交易基价+波动”,波动幅度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燃煤发电企业市场交易价格不受20%涨幅限制。 电力用户与燃煤发电企业进行交易时,遵循国家明确的燃煤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2、新能源发电交易价格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电价[2021]1093号)要求新能源企业峰谷平交易基准价为煤炭基准价乘以煤炭基准价按峰谷分时系数(峰段系数=1.5,平段系数=1,谷段系数=0.5),各段成交价格不超过成交基准价。 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进行交易时,执行国家明确的新能源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3、水电挂牌交易价格机制:挂牌由甘肃省电力公司进行,挂牌价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根据综合平均电价计算。

3、结算

各市场主体中长期交易能力和偏差能力按照《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结算。

4.其他

严禁市场主体串通价格、哄抬物价、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若上述行为干扰电力市场正常秩序,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其他未明确事项详见交易公告。

附件:1、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直接交易年度集中竞价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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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直接交易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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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水电企业直接交易年度挂牌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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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火电企业直接交易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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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火电公司直接交易年度集中竞价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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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甘肃省电网公司2024年全年代购电挂牌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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