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发改委答复2021-2023年兴安盟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目标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3-10-31,由天天资讯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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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十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

回复会议提案第 0228 号

李长歌会员:

您的《关于持续推进农村风电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的提案收悉。 方案主要是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提出的建议非常具体、富有洞察力、经验丰富。 经研究,答复如下:

1.分布式新能源建设项目受指标约束,目前无法备案、审批和实施。

自治区能源局于2021年6月3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明确,兴安盟分布式2021年至2023年光伏发电规划目标为0,因此受指标约束,无法备案实施; 分散风电指标已由上级能源管理部门下达,新项目不得批准实施。

2、目前自治区仅支持“全额自用”新能源项目,各新能源企业可参照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2年8月1日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完全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该文件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完全自用新能源项目:是用新的负载建造的。 对应用场景和应用条件都有明确的要求。 新能源企业如有兴趣,可以提前规划、准备方案。 条件成熟后,可按照报送文件要求组织报送。 方案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同时,也欢迎各界新能源企业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争取建设指标。 市有关部门将全力配合、积极提供服务,推动项目实施并取得成效。 感谢您关注乌兰浩特经济社会发展!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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